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条

2020-06-12 08:03:53 yangy 810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本条是关于《条例》指导思想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根本目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形成了科学完备的思想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不断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继续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从起草制定到贯彻实施,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为指导,贯穿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现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没有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中华民族将是一盘散沙。党的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的价值观和政治导向上。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战略选择,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党一定要有领袖,有领导核心”,“领袖就是团结的核心,他本身就是力量”。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保证全党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把党和国家事业推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条例》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以及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明确纪律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党步调一致。

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指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方向。总要求明确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党的建设指导方针。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松,这是管党治党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就无法实现,党就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付出艰巨努力,正本清源、拨正船头,保证全党沿着正确航向前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当前,受国际国内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仍然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间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

总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人推进反腐败斗争”,抓住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关键,突出了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和纪律建设这个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条例》必须把这些要求贯穿其中,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转化为纪律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充实违纪情形,标定规矩和底线,用铁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使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纪律牢牢刻印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2003年《条例》规定了指导思想;2015年修订时,增加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内容;此次修订,将“本条例”修改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修改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加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内容。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