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

2020-06-10 08:15:36 yangy 1640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本条是关于《条例》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目的是明确制定、实施《条例》所要实现的价值和目标,以及《条例》的上位党内法规依据。

《条例》的制定目的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这是制定《条例》的首要目的。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党章以外的其他党内法规,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等,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严肃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也是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制度。只有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才能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一全党步调、实现党的意志、完成党的任务。《条例》因其特有的强制性和惩戒功能,成为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坚强纪律保障。《条例》提供了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依据,对于保障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地深化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毫不动摇地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使党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特征。发挥党纪处分的震慑作用,通过实施党纪处分惩处违纪行为,是保证党的肌体健康、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有效途径。对经不起考验、思想不纯、党性不强的党员,单靠教育说服和自律,难以约束他们的言行,必须发挥组织监督和党纪处分的警示震慑作用。要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对于那些违犯党纪但尚可教育挽救的党员,可以运用《条例》规定的党纪处分手段去教育、帮助、挽救,促使他们改正错误,成为合格党员;对于那些完全不合格的党员,则必须运用党纪处分把他们清除出党,以保持党的纯洁性。

三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章在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党员只有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们党充满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2004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员在党内享有的各项权利、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条例》根据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精神,规定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纪处分条款,如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对侵犯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为的处分,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行为的处分等,是保障党员权利的有力武器。

四是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増强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对于提高他们遵纪守法水平、依纪依法办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条例》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分则部分划定了95条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负面清单”,总则部分规定有违反国家法律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这些内容,不仅为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定性量纪标准,也为广大党员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使党员能够明确是非界限、清楚自律标准、守住行为底线。同时,适用《条例》追究违纪行为,本身也具有教育警示作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条例》、经常对照检査,可以增强纪律定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以及同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主动性。

五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的团结统一是我们党有坚强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9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统一的权威、统一的行动,各行其是,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一事无成。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巩固和维护呢?就其主要因素来说,一靠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二靠党员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三靠严明的纪律。《条例》大幅度增加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条款,特别是对“七个有之”问题等作出明确处分规定,以确保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样,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也需要用党的纪律统一党组织和党员的行动,形成步调一致的局面。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甚至公开或者变相抵制歪曲。因此,必须通过严明纪律,协调、规范、统一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条例》的制定依据是党章。党章吸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实践创新成果,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任务,充实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建设内容等。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具体化,注重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近两年颁布的党内法规相衔接,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