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释义: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的准备和报批的规定。初步核实是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是执纪权力的具体运用,涉及范围较大,使用措施较多,应尽可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慎重稳妥实施。如果出现纰漏或失误,不仅会

    2021-12-08 钱姝怡 115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应当对具有可查性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客观性证据,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释义:本条是关于初步核实总体要求的规定。初步核实是在立案前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活动。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和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了解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检举、控告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

    2021-12-02 钱姝怡 102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应当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释义:本条是关于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的规定。 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作出明确规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

    2021-11-30 钱姝怡 132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承办部门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具体的,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一般应当再次谈话或

    2021-11-29 钱姝怡 112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函询应当以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发函回复纪检监察机关。释义: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函询程序要求的规定。函询是纪检监

    2021-11-16 qsy 200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谈话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应当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进行。由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的,应当制作谈话笔录,谈话后可以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释义:本条是关于采取谈话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谈话主体、谈话场所和有关要求的

    2021-11-15 qsy 256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订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需要谈话函询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释义: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报批程序的规定。《规则》严格谈话函询报批程序,目的是强化自我监督,保证监督执纪的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

    2021-11-01 qsy 350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推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促使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总体要求的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要求来认识和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党委(

    2021-10-14 qsy 187